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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-07-28
重庆市公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,显示“十四五”期间严格执行钢铁、水泥熟料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产能规模管控要求。截至“十四五”末,上述重点行业未新实施增加产能项目。同时...展开
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
整改实施主体
重庆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生态环境局,市经济信息委、市能源局、市交通运输委,綦江区党委和政府
公示日期
2026年7月27日至
2026年8月10日
整改任务概述
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重庆市“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任务艰巨”的问题。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》明确,市经济信息委要通过“深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,到2025年全市累计创建绿色工厂450家”“严格执行我市“十四五”期间钢铁、水泥熟料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产能规模管控要求”等2条整改措施,助力全市达到“优化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运输结构,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,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,力争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3%”等整改目标。
整改情况
市经济信息委对标对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,制定整改细化方案,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。
一是持续壮大绿色制造主体规模。通过节能宣传周、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培训等方式,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2025年新增市级绿色工厂86家,累计建成474家,完成了“到2025年全市累计创建绿色工厂450家”的整改措施目标任务。
二是严格执行重点行业产能管控要求。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区县严格执行我市“十四五”期间钢铁、水泥熟料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产能规模管控要求,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截至“十四五”末,重庆市钢铁、水泥熟料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未新实施增加产能项目。
整改验收核查情况
市级验收单位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,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,对市经济信息委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,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,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,达到预期整改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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